关于我县城市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我县城市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9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武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城市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在加快城市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实施和规划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县城市规划在编制及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是规划意识比较淡薄;二是规划编制仍不完善;三是规划实施的刚性仍然不足;四是规划管理力量较为薄弱。
为此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1、要进一步加强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规划先行意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城市规划、关心城市规划、参与城市规划,不断提升规划执行的自觉性。
2、要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抓紧将新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成果修改完善,争取尽快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九江市政府审批。抓紧启动新版城东新区、沙田新区、老城区、工业园区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在总规的指导下加快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确保城市功能和公共设施配套完善。积极探索推行“多规合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等规划通盘考虑,将环保、教育、水、电等专项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建立共同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的目标。
3、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规划管理机制,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完善规划行政审批,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促进规划审查标准化、程序化。进一步理顺规划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执法职能关系,加强协调配合,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规划约束力。
4、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重视规划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完善规划队伍人才结构,鼓励干部参加各专业注册或职称的继续教育及上级有关部门主办的各类培训,借鉴吸收外地规划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县规划管理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将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