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3月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立为主持会议。副主任刘胜、刘平、段朝武、熊自安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静,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政府办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交管大队、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投集团、县生态环境局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通报了《武宁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希望县监委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巩固治理成果,切实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被评议单位要以评议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持续抓好各项问题整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各专工委、各乡镇人大要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统筹安排做好今年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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