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经2022年7月28日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胡正标为武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宏为武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剑为武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付强为武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淦作燕为武宁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明金华为武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罗利敏为武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崔海宁为武宁县人民法院宋溪法庭副庭长;
夏亮亮为武宁县人民法院罗溪法庭副庭长。
免去:
李斌的武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淦作燕的武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晏和平的武宁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潘晓标的武宁县人民法院宋溪法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武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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