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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点击数:432 字号:

经2022年7月28日武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胡正标为武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宏为武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剑为武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付强为武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淦作燕为武宁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明金华为武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罗利敏为武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崔海宁为武宁县人民法院宋溪法庭副庭长;

夏亮亮为武宁县人民法院罗溪法庭副庭长。

免去:

李斌的武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淦作燕的武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晏和平的武宁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潘晓标的武宁县人民法院宋溪法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武宁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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