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舌尖”安全 回应群众关切 ——武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及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对购买和食用优质、安全农产品的需求也不断提升,这对进一步做好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为积极回应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殷切关注,今年,武宁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从整体层面了解了武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深刻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为不断提升武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武宁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农产品质量安全呈现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监管责任得到落实。成立了以县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积极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完善诚信生产经营管理体系。二是加大建设投入,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加强检测能力建设。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在农业农村局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配置仪器设备69台,专业技术人员2名,能够开展粮食、肉、蛋、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39项指标的检测工作,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逐步实现平台监管。逐步与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对接,目前有48家农业生产企业信息录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大力开展风险监测。配合省市对我县蔬菜、水果、茶叶、蛋等农产品开展风险监测,2018年、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先进单位。三是强化监管整治,执法力度持续加大。严格农资监管。重点开展了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使用禁用高毒农药及兽药渔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三年来,抽检农资261批次,发现问题75起,责令整改30起,立案查处45起。加大检测力度。近三年来,共投入167余万元,完成农产品快检7550批次,抽检850批次,定量检测 2100 批次。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三年来,共开展生猪产地检疫41.6万余头,屠宰检疫15万余头,无害化处理病害猪3000余头。四是突出绿色安全,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保障生产区域环境安全。积极做好农产品生产区域划定工作,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27万亩,油菜生产保护区14.6万亩,科学合理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范围。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国控点20个水稻样,20个土壤样,省控点10个水稻样,37个农产品安全利用率评估样,开展土壤检测380次。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建成茶叶、水果、中药材、水稻等标准化基地共40余个。大力推进绿色防控。建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12个,逐步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大力发展“三品一标”。目前,我县已发展有机食品35个,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食品35个,两个地理标志产品正在申报中。
纵观武宁县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总体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安全意识有待提升。一是生产主体安全意识淡薄。检查中发现,部分农户安全意识不足,存在随意配置使用农药,不到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收农产品,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等情况。部分生产经营主体为追求经济效益滥用化肥农药、未按要求建立生产档案等。二是监管责任不强。部分乡镇监管工作责任落实不够,日常监管不足,乡镇质量安全水平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三是宣传力度有待提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足,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等情况,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等。
2.监管领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监管覆盖面有待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对流动摊贩、农村市场、网络销售农产品经营行为监管不足,对批发市场、超市抽检力度不够。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产品生产企业抽检力度不够,对生产养殖基地农产品抽查检测还不够,检测样品蔬果类多,禽肉、水产类少。二是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农资店存在进货、销货台账不健全等问题。对农药化肥的使用指导不足,存在过度、过量、盲目使用等情况。
3.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一是部门协作有待加强。相关单位联合执法效果不明显。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领域和环节的监管还存在“空白地带”和“交叉监管”问题,农户自产自销的产品存在监管真空。二是执法不严。检查中发现,对于未建立生产记录、生产记录不健全等问题,大多采取督促整改的方式,实行处罚的少,达不到法律预期的效果。三是安全质量追溯工作相对滞后。目前我县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的企业有48家,有的企业认为系统流程繁琐,积极性不够,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等上传不及时,效果不明显。
4.经费和人员投入不足。一是检测专项经费不足。二是设备投入不足。目前我县有农产品快检设备65台,定量检测设备72台(套),无法满足农产品检测范围广、种类多的需求。三是专业检测人员匮乏。目前,县农业农村局仅有专业检测人员5人。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和改进:
1.提高站位,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一是提高认识。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要求,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二是加大宣传。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突出正面宣传,展现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件。积极发动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狠抓源头,完善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步伐。通过严把生产环境安全关、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等方式,尽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水平。二是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安全检测制度。通过设立快速检测室或委托检测机构的方式,强化农产品日常检测,健全销售企业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断提升农产品安全水平。三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做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过程管控,加快实现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无缝连接。
3.加强监管,补齐质量安全薄弱环节。一是严格落实农产品安全监测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增强日常快检工作的密度、力度和覆盖面。加大对重点区域特别是农贸市场的监管,建立常态化的安全检测制度,并及时在公示栏公布检测结果。创新监管方式,将流动摊贩、网络销售平台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二是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从销售到使用过程中的指导监督,督促经营者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制度、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等制度。加强培训指导,引导生产者安全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
4.完善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力度。一是严格落实政府责任。县、乡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对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的法定职责,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增强自律管理。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相关部门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坚持日常检查、重点抽检与风险监测相结合,多方位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三是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储运、屠宰、销售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禁用农资、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5.加大投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经费和人员保障。一是增加经费。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项经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农产品检测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检验的实效性和精准度。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逐步提升检验检测水平。三是加大设备投入。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双认证”,不断满足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