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天然林保护及生态效益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7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县天然林保护及森林生态效益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理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规范了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了财政资使用效益,做好了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增加了林农的收入,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非法侵占公益林地的行为仍屡禁不止,林权纠纷调处成效不明显,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是加大林业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天保林和公益林巡查管护工作,加强巡护密度,对发现的非法破坏行为,依法处理。同时,加强林业执法的宣传力度,采用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有效方法,切实增加群众保林意识。
二是加大林权调纠力度。主动介入,加大对乡镇林权调纠工作的指导力度,切实提升乡镇调纠能力,争取将天保林和公益林的权属纠纷化解在基层,避免矛盾激化,维护林区稳定。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定期对项目资金要进行专项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真正用在项目上,从而逐步提高项目管理质量,使专项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到林权所有者手中,切实保障林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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